1、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可以同时兼报。
2、考试科目
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试唱、练耳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唱法不限)、器乐(中外不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其中声乐演唱时使用钢琴伴奏,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女158CM)。
复试考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声乐(唱法不限)、器乐(中外不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曲目,其中声乐演唱时使用钢琴伴奏,3分钟左右。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更多信息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