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注:收费标准2020年若有新文件,按照新文件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一)校考专业
1. 我校根据2020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 考生在取得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以及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综合分,文理综合排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艺术文理合并投档的省份,文理综合排队录取。
(二)统考专业
1.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语总成绩的40%,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3.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4.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限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类)(公费)、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专业计划根据投档情况,按照湖南省的规则录取。
6.河北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认可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校级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