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非美术类)分省分专业计划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以及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音乐类: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安徽、广西、贵州、甘肃;舞蹈类: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安徽、广西、贵州、甘肃。
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湖南省录取时使用该省的统考成绩,按照湖南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注:音乐文理合并投档的省份,文理综合排队录取。如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变化后的新政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以及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仅限艺术文科考生报考),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河南、甘肃
2、湖南省录取时使用该省的统考成绩,按照湖南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注:如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变化后的新政策。
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计划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以及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仅限艺术文科考生报考),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在180分及以上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3、艺术文理合并投档的省份,文理综合排队录取。
4、湖南省录取时使用该省的统考成绩,按照湖南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注:如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变化后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