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请考生核对家庭地址(邮寄通知书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长沙学院招生办联系(0731-84261447)。请新生谨防诈骗!!!
截至7月19日
长沙学院已新增完成
浙江普通类专业录取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浙 江
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时以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xNDg1MDYwNA==&mid=2247521005&idx=1&sn=caa6452edbe8cdd2402dc6618c4bc1b5&chksm=f9bd78aececaf1b8db9244977d1be56c99c08301dabfdefe692c96bf62a31e5e32317a64e696#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