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问:贵院2023年招生计划是怎样安排的? 在湖南哪个批次录取?
答:学院2023年开设1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930人。其中湖南省805人,外省125人。在湖南省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招生代码为4722。
②问:贵院招生工作程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学院招生工作主要按以下程序展开:
1、高考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上咨询。
2、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学院公开接受考生选填志愿,凡愿意前来我院深造的考生,须填报“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及相应专业组和专业。
3、各省投档分数线公布后2日内,学院将展开录退工作,并逐一与进档考生或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录取,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4、学院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后,考生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学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入学须知》报到入学。
③问:如何在贵院选择最合适的专业?
答:学院所有专业的开设,均综合考虑了师资、就业及升学等因素。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如果计划毕业后继续深造,可以考虑选择湖南农业大学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专业;若计划毕业后就业,可以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兴趣爱好、个人特长、家庭资源等来综合考虑适合自己的专业。选择专业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学生本人要对该专业有兴趣,这样大学阶段的学习才能够对学生整个人生发展产生最大的促进作用。
④问:贵院学生的学习条件如何?
答:学院坐落在享誉海内外的浏阳河畔,环境优雅,文化浓郁,交通便利,住宿条件优越,教学硬件先进,同时,学院充分共享湖南农业大学的育人氛围、教学团队、科研平台、实验室、专业仪器、图书资料、网络资源、运动场地、实习基地等软硬件资源,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⑤问:贵院的师资力量如何?
答: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在充分共享湖南农业大学师资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优质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学院拥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教师等一批高素质人才,兼职教师均系湖南农业大学的优秀在职教师,学院各专业系主任均由湖南农业大学相关专业学院的院长兼任。
⑥问:贵院对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有什么举措?
答:学院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在校期间除了要修满专业课程学分外,还须修满6个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学院设立有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为学生提供考研辅导培训、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职业技能提升与通识技能培训、出国交流等服务。
⑦问:贵院学生的考研情况怎样?
答:学院鼓励学生考研深造,为有考研意向的学生分年级、分类别提供全程化考研指导,配备考研复习专门自习教室,设有研究生考试录取专项奖励。2023年有209名毕业生被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录取,升学率达14.05%,居全省独立学院首位、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⑧问:贵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怎样?
答:学院始终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从个体到弱势群体,从职业生涯规划到就业创业指导,从大一到大四的全员全程教育帮扶体系;建有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拥有固定就业基地500余家,每年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百余场,组织近五百家用人单位开展各类招聘活动。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一直名列同类院校前列,曾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⑨问:贵院学生可否出国留学?
答:对于出国留学的学生,学院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提供留学规划和指导服务。此外,学院每年还会选送优秀学生作为免费交换生前往日本、菲律宾等国高校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不等的交流学习。
⑩问:贵院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宿舍安排、住宿情况如何?
答:学院学生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新生入学后入住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统一配置有空调、热水。
问:贵院设有哪些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帮助措施?
答:学院设有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院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人、1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二、三等,分别资助4400元/人、3300元/人、2200元/人)。此外,学生学习类、文体类、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学院均给予一定奖励。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依靠个人努力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外,还可以通过生源地贷款(在校期间免利息)、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辍学。
问:贵院毕业生颁发何种毕业证、学位证?
答:学生达到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标准,由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问:学院转设后对在校学生如何安排?
答:湖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独立学院转设实施方案》精神,就转设前以独立学院名义所招收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有关问题做出了具体说明:
1、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使用独立学院的名称注册学籍。
2、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在学信网上的个人信息与转设前一致,且可查询、可追溯。
3、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达到独立学院毕业条件和满足学历、学位授予条件,发放独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独立学院在校学生继续由独立学院负责培养。
5、独立学院在校学生在现有独立学院学习、生活至毕业。
6、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毕业后考研究生、考公务员等升学、就业事项均按照原独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进行。
7、独立学院毕业生的校友关系归属独立学院的原举办高校。
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依法保障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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