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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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recruit/index/index)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sust.edu.cn/recruit/index/index]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13635。

第四条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

第五条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Chengnan College,Changsha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邮编41007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生源质量较好、高考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条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第十六条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官网:https://www.csust.edu.cn/cnxy/index.htm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03850、85834715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咨询邮箱:cslgzb@csust.edu.cn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8529

以上就是“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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