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加快推进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服务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湘政函〔2023〕168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教育厅2024年继续实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我校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6号)文件,特制定本指南。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培养学校与专业
联合培养高校:邵阳学院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培养模式
邵阳学院通过“楚怡工匠计划”录取的学生,采取“4+0”模式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培养地点4年均在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办法
“楚怡工匠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一)编制计划。“楚怡工匠计划”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达,招生计划单列、安排在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编制计划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单设院校专业组编报。
(二)填报志愿。考生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栏中既可以填报邵阳学院的“楚怡工匠计划”招生专业,也可以填报本科批中的其他院校专业,最多可以填报45个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与普通专业一致。
(三)录取政策。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平行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五、相关说明
(一)人才培养方案。邵阳学院根据“楚怡工匠计划”的培养目标,会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邵阳学院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日常教育管理。邵阳学院负责“楚怡工匠计划”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工作。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入学资格复查、档案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学生教育培养。对“楚怡工匠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非试点学生不得转入“楚怡工匠计划”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奖学金评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助学贷款、党(团)员发展、毕业待遇等方面与邵阳学院在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按规定完成四年本科阶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由邵阳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未尽事宜按《关于实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6号)文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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