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隶属: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九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费(元) | 学制 | 科类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2 | 3850 | 3年 |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
530701 | 电子商务 | 2 | 3850 |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 | 5060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网融合方向) | 2 | 8580 | ||
59020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4 | 3850 | ||
590101 | 社会工作 | 2 | 3850 |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2 | 3850 | ||
520201 | 护理 | 2 | 5460 |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2 | 5460 | ||
合计 | 20 |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023年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
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注:(1)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报名结束后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安徽单招咨询QQ群(群号:118724059 )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方式
考试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4月22日上午9:00-11:30 | 安徽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1)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址:http://zs.网址未加载/ddzs.htm
时间:4月29日10:00—5月3日17:00
(2)考试费:80元/人
(3)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5月6日9:00-17:00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文忠路2600号) |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文化素质分数划线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2、预录取
(1)我校根据 “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我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5月 12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
3、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6日—17日登录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七章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电话: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63288
学校官网:http://zs.csmzxy.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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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csmzxy.edu.cn/info/1008/109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