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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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信息,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

办学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41

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创于1958年,2004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学校现有会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现代物流学院、职业技能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23个,其中教育部示范专业1个(模具设计与制造),国家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大数据与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数控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会计信息管理专业)、省级精品专业2个(大数据与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示范特色专业1个(会计)、省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1个(会计)、省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1个(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示范特色专业群1个(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3个(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会计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楚怡”教学名师2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会计领军人物3人,获评6个省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省名师工作室3个。近五年教师立项各级各类课题418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115项,出版专著81部,编著、教材197部。获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省优秀教材奖4部、财政部规划教材9部、“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5部。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校与珠三角、长三角的世界500强企业华为、海康威视等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需关系。为衡阳特变电工、南岳电控、湖南天雁及汽车行业等本地优秀企业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满意率、就业稳定率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资格审查小组负责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及免试生的资格审查初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 1个专业组中的 4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 3 月 6 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通过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hncgyzsb@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例如:考生号+张三免试资料或张三考生号+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料) 方式交由我校占老师整理汇总后,交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18975441862 )。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016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 5人、体育特长生25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 23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财经商贸组专业组一

大数据与会计

220

3500

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预决算方向)

100

3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80

3500

大数据与审计

80

3500

会计信息管理

110

3500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方向)

60

3500

工商企业管理

80

3500

市场营销

150

3500

电子商务

220

3500

物流工程技术

140

4600

现代物流管理

140

3500

供应链运营

60

3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80

4600

装备制造组专业组二

机械设计与制造

120

4600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40

4600

数控技术

105

4600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40

4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33

46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90

5060

 

工业机器人

90

4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3

4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200

4600

电子信息组专业组三

软件技术

115

78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65

46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65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10

4600

汽车智能技术

70

4600

单招总计划(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3016

——

:1.以上专业中,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分别与特变电工、理想汽车、吉利汽车等企业开设了现代学徒制班;大数据与会计、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分别设有专业方向。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 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5人。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5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25人。

第十四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五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考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一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五类考生: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考生或第二类考生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第一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报考我校的第五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分别为300分、300分。

第十九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财经商贸类专业组一、装备制造类专业组二、电子信息类专业组三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察。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两部分:职业适应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满分300分。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       3月6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扫描(文件分开命名,如:考生号+张三获奖证书、考生号+张三身份证等)通过发送至指定邮箱hncgyzsb@126.com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所有资格证明材料)报我校的占老师(电话:18975441862)整理汇总后,交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并于2024年3月9日9:00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集中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提供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只能以对应类别考生身份报考。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网址:http://zs.hycgy.com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 2024年3月8日0点-10日22:00,缴纳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 3 月14 日-15日登录 http://pay.网址未加载/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4-8378042,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0734-3174218。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第二十四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 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由单招总计划减去第三类、第五类考生最终录取数后,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第一类同意调剂的考生如未被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时,则在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有空余计划的前提下,经与其有效沟通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第二类同意调剂的考生如未被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时,则在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有空余计划的前提下,经与其有效沟通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类考生录取规则: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第一类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军人计划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学生录完后,如有剩余计划,则全部转为普通类别单招计划。

第五类考生录取原则:第五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的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专项测试成绩须合格方能录取(详见附件:《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第五类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25人时,按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如超过25人则按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第二类考生按先文化素质测试后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根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五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的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 )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五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4-3174200 。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邮政编码: 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 0734-8378042   0734-3174218

招生咨询邮箱:  hncgyzsb@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ycg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3174200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官网发布缓存图:2024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信息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hycgy.com/info/1005/13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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