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0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0人、其他社会人员210人、艺术特长生36人、体育特长生36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43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植物科技学院(A组) | 410101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50 | 3300 |
410118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40 | 3000 | |
410105 | 园艺技术 | 100(含社会人员计划40) | 3300 | |
410106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40 | 3000 | |
410115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80(含社会人员计划40) | 3000 | |
410202 | 园林技术 | 90 | 3300 | |
440201 | 城乡规划 | 20 | 4600 | |
540109 | 茶艺与茶文化 | 20 | 4600 |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100 | 7500 | |
动物科技学院(B组) | 410303 | 畜牧兽医 | 60(含社会人员计划30) | 3300 |
410301 | 动物医学 | 30 | 3000 | |
410302 | 动物药学 | 30 | 3000 | |
410306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30 | 3000 | |
410309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50 | 3000 | |
410401 | 水产养殖技术 | 40 | 3000 |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50 | 4600 |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50 | 4600 | |
机电工程学院(C组)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80 | 4600 |
460103 | 数控技术 | 40 | 4600 |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5060 |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100 | 4600 |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70(含社会人员计划50) | 5060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4600 |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60 | 4600 |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4600 | |
车辆工程学院(C组) | 410113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100(含社会人员计划50) | 3000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50 | 4600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 | 5060 |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 | 4600 |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0 | 4600 | |
经济贸易学院(D组) | 410120 |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 | 40 | 30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240 | 3500 |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0 | 3500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110 | 3500 |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70 | 3500 | |
信息技术学院(E组)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90 | 75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 | 4600 | |
510203 | 软件技术 | 80 | 7800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80 | 7800 |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80 | 4600 | |
人文科学学院(F组) | 500405 | 空中乘务 | 60 | 800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70 | 4600 | |
570201 | 商务英语 | 60 | 3200 |
注:以上专业均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2024年度专业代码对应的核定标准执行。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5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若同专业超5人以上,则按照二专业调剂录取。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210人,其中园艺技术40人;绿色食品生产技术40人;畜牧兽医30人;机电一体化技术50人;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50人。
3.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36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36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5人,若同专业超5人以上,则按照二专业调剂录取。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专业优先的方式进行。若第一专业生源不足时,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对第二专业在本专业组内调剂录取。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 5人,若同专业超5人以上,则按照二专业调剂录取。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根据学校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之和,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占比为1:1,若未被此项目录上,则第一类考生以二专业志愿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参与同类别考生排序录取,第二类考生以二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参与同类别考生排序录取,占比为1:1,具体规则详见《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 5人,若同专业超5人以上,则按照二专业调剂录取。整个过程由体育与艺术课教学部、校团委负责(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录取、公示)。
4.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一志愿一专业考生。根据学校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占比为3:7,若未被此专业录上,则第一类考生以二专业志愿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参与同类别考生排序录取,第二类考生以二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参与同类别考生排序录取,占比为1:1,具体规则详见《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空中乘务单独招生方案》。整个过程由人文科学学院负责(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录取、公示)。
5.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有学考成绩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末位同分的考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测试部分的成绩依次排序。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参加我校考试且成绩有效即可参与单招录取环节。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就业网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网址:https://zsjy.hnbemc.edu.cn/),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教务处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