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81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8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35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专业组一 | 护理 | 60 | 5400 |
专业组二 | 临床医学 | 100 | 5400 |
专业组三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0 | 540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0 | 35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120 | 54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100 | 5400 | |
助产 | 150 | 54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140 | 5400 | |
药学 | 140 | 5400 | |
预防医学 | 37 | 54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60 | 5400 |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40 | 46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0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0 | 46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80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20 | 5060 | |
应用电子技术 | 120 | 506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0 | 4600 | |
软件技术 | 80 | 8580 | |
大数据技术 | 80 | 5060 | |
移动应用开发 | 35 | 506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0 | 78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5 | 5060 | |
数字媒体技术 | 80 | 5060 | |
市场营销 | 80 | 3500 | |
旅游管理 | 70 | 46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90 | 3850 | |
港口物流管理 | 90 | 3850 | |
大数据与会计 | 120 | 35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40 | 3500 | |
畜牧兽医 | 70 | 3000 | |
园林技术 | 80 | 3300 | |
建筑室内设计 | 75 | 5060 |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5500 |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40 | 3000 | |
专业组四 | 退役军人(单列计划) | 8 | |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 2780 | —— |
注:1.以上专业中,护理专业为联合培养专业,会额外开设韩语课程,第四年赴韩国学习本科,请考生先咨询再报名。联系人:彭老师(咨询电话:13975023350)。
2.临床医学专业是基层医卫定向班,限已与邵阳各市(县、区)卫健局签订协议的考生报考。各村(社区)的录取计划以邵阳市(县、区)卫健局的文件为准。其中,邵阳县的计划分配原则是:当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生、社会生、退役军人、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人数均等时,计划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倾斜,不均等时,哪边参加考试的人数多,则向哪边倾斜。邵阳市其它县市区的计划分配原则是:根据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生、社会生、退役军人、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报考人数,按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分配计划。如某村(社区)报考这两类人数均等,且计划数为1时,计划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倾斜;如有2个计划,一类报考人数为1个,另一类报考人数为2个,则每类考生分配一个计划。
3.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4.以上专业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三个专业在分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均在主校区就读。
5.实际收费按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退役军人计划8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临床医学专业除外,临床医学专业仅限邵阳户籍且已与邵阳市(县)卫健局签订协议的考生报考。报考后按上面描述的类别参加选拔考试,择优录取)自行选择报考。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8人。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数外总分高的考生,总分一样则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语文成绩一样则录取数学分高的考生。语文、数学分数一样,则录取外语分高的考生。第二类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第三类考生优先录取报考非医卫类专业的考生。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除退役军人外均有文化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zsjy.yvtc.edu.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