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6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8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分别为 艺术特长生31人、体育特长生31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41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普通类计划及专业组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大数据与会计 | 20 | 3500 |
电子商务 | 20 | 3500 | |
商务英语 | 20 | 3200 | |
铁路物流管理 | 40 | 3500 |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20 | 35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4600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4600 | |
专业组二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60 | 7800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50 | 7800 |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50 | 7800 | |
铁道车辆技术 | 50 | 7800 | |
大数据技术 | 2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 | 7800 |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40 | 4600 |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40 | 4600 | |
铁道供电技术 | 50 | 7800 |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4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0 | 506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0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506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 | 40 | 5060 | |
集成电路技术 | 20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0 | 460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20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4600 | |
应用电子技术(铁道方向) | 40 | 5060 | |
数字媒体技术 | 4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0 | 4600 |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0 | 4600 |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60 | 7800 | |
增材制造技术 | 20 | 46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2 | 4600 | |
数控技术 | 40 | 5060 |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0 | 4600 | |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 20 | 4600 |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20 | 4600 | |
智能机电技术 | 20 | 46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36 | 15500 | |
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 | 数控技术(株硬集团) | 30 | 5060 |
机械设计与制造(柳工集团) | 40 | 4600 | |
制冷与空调技术(长沙格力) | 40 | 4600 | |
机制设计与制造(海康威视) | 40 | 4600 | |
新能源装备技术(北京鼎汉) | 30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博众精工) | 30 | 5060 | |
总计划 | 1600 |
单列计划及专业组
专业组 | 计划数 | 备注 |
专业组四(退役军人) | 8 | 1.单列计划包含在普通类总计划内; 2.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具体招生信息详见《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
专业组五(艺术特长) | 31 | |
专业组六(体育特长) | 31 |
点击查看《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https://www.hneeb.cn/hnxxg/741/742/content_4104.html
专业要求提示:学校结合就业推荐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招聘时的专业(岗位)要求归纳如下,建议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一定慎重填报专业:
1.所有招生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
2.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高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肥胖症;由于以上专业对口的就业企业岗位性质特殊,要求招收男生为主,请女生慎重填报,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中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男生。
3.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含中外合作办学)、集成电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增材制造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机电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第十三条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单列计划各专业录取人数上限如下:
1.专业组四(退役军人)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专业组五(艺术特长)每个专业最多录取8人。
3.专业组六(体育特长)每个专业最多录取8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专业组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组录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单列——专业组四(退役军人)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专业进行预录取,录完为止。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用于普通类计划录取。
2.单列——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考生。具体规则详见《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专业组一、专业组二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专业进行预录取,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用于第二志愿录取。
4.普通类——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考生。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不补录,用于补充到第二志愿的专业组二的相同专业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专业组一、专业组二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物)”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专业组四(退役军人)加试第二轮。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学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
1.专业组一、专业组二、专业组三(现代学徒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大于等于180分;
2.专业组四(退役军人):文化素质测试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无最低分限制;
3.专业组五(艺术特长)、专业组六(体育特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大于等于260分。
第三十一条学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zs.hnrpc.com/)发布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内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1.考生入校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均不能转专业。
3.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之外的考生在入校后,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录取到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要与录取专业对应的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签订承诺书,在校期间不能参加其他企业应聘。
第三十三条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学校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学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学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单招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如出现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同时填报学校情况,学校只认可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信息,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2.被认定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