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016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体育特长生25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3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财经商贸组专业组一 | 大数据与会计 | 220 | 3500 |
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预决算方向) | 100 | 35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80 | 3500 | |
大数据与审计 | 80 | 3500 | |
会计信息管理 | 110 | 3500 | |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方向) | 60 | 35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80 | 3500 | |
市场营销 | 150 | 3500 | |
电子商务 | 220 | 3500 | |
物流工程技术 | 140 | 46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140 | 3500 | |
供应链运营 | 60 | 35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80 | 4600 | |
装备制造组专业组二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20 | 46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40 | 4600 | |
数控技术 | 105 | 4600 | |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 40 | 46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33 | 46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90 | 5060 | |
工业机器人 | 90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3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0 | 4600 | |
电子信息组专业组三 | 软件技术 | 115 | 7800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65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6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10 | 4600 | |
汽车智能技术 | 70 | 4600 | |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 3016 | —— |
注:以上专业中,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分别与特变电工、理想汽车、吉利汽车等企业开设了现代学徒制班;大数据与会计、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分别设有专业方向。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5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25人。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由单招总计划减去第三类、第五类考生最终录取数后,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第一类同意调剂的考生如未被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时,则在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有空余计划的前提下,经与其有效沟通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第二类同意调剂的考生如未被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时,则在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有空余计划的前提下,经与其有效沟通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类考生录取规则: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第一类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军人计划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学生录完后,如有剩余计划,则全部转为普通类别单招计划。
第五类考生录取原则:第五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的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专项测试成绩须合格方能录取(详见附件:《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第五类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25人时,按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如超过25人则按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第二类考生按先文化素质测试后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根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五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的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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