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试是国家职业教育类型高考,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有关要求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学院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及普通高考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质量。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机试
1.第一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补考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3 门合计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机试闭卷方式,考试内- 1 -容为政治、历史(中国近现代史)、生物(卫生健康)知识 内容,分值分别按 3:3:4 比例,合计 3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按 5:3:2 的分值比例,采取机试闭卷方式,考试时间 90 分钟,3 门合计 300 分。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机试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政治、历史(中国近现代史)、生物(卫生健康)知识内容,分值分别按 3:3:4 比例,合计 300 分,考试时间90 分钟,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3.第三、第四类考生: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
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适应能力测试由学校组织,考试范围、形式与第一、二类考生相同。
4.第五类考生:艺术体育特长生。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5.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 600 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 1:1,即分别各占 300 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 300 分。
不超过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水平,其中一般难度题型约占80%,较难题 20%(文化素质测试主要以中职教材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