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不断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规定,具有体育专项特长的考生。
二、招生人数和招生项目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如下: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数 | ||
优秀 |
良好及合格 | ||
足球 |
男子 |
0-8人 |
0-4人 |
健美操 |
0-4人 |
0-6人 | |
乒乓球 |
男子 |
0-12人 | |
女子 |
0-12人 |
注:优秀录取总人数不超过10人。足球录取总人数不超过11人。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方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四、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须于2018年2月28日16:00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高考报名所在中学盖章。
书面材料请于3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00
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需简单装订),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1.在“报名平台”中下载并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一份;
2.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复印件、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
3.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张免冠彩色近照。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9日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公示通过我校初审考生名单。
五、水平测试
1.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参加测试考生报到须带身份证、比赛成绩册、等级证书、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学校将进行复核、确认。
测试时间: 2018年3月9日9:00-14:00 报到
2018年3月9日15:00-16:30 文化综合考试
(文化综合考试仅乒乓球项目考生参加)
2018年3月10日 运动项目专项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各专项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办法将于3月9日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2.我校将对报考乒乓球项目并拟享受当地二本及二本65%录取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二本组”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考试考生平均成绩的80%,“二本65%组”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考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文化综合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9日22:00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运动项目专项测试,测试费用不再退还。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还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的成绩级别,方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相关政策。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核准后须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5.我校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将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录取程序
1.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结合学校各运动项目的需要,确定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级招办相关文件,给予考生优录政策。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凡测试项目在国家体育总局参加职业注册的运动员我校不予认定。
2.学校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在我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名单。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入选运动员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并需达到相应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18年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办: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体 育 系:025-83786646,13585104775 联系人:关老师
监督电话:025-83786240
八、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