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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