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运动员。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2018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
具体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田径(男)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0-16 |
田径(女)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0-16 |
游泳(男) |
蝶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 |
0-8 |
游泳(女) |
蝶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 |
0-8 |
篮球(男) |
内线、外线 |
内线0-1 外线0-4 |
足球(男) |
一般队员(前锋、前卫、后卫) |
前锋0-2 前卫0-4 后卫0-5 |
二、报名条件
1.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
2.运动员等级及赛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⑵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考生的报考资格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5.其他要求:
⑴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其中田径项目须严格一致)。
(2)田径项目:凡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获得以上赛事的单项前六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3)游泳项目: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凡参加过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的考生,须获得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冠军赛单项前六名。
(4)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或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5)足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三、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请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xbm.suda.edu.cn/),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2月24日17:00。
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将相关材料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标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⑴《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表》,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⑷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赛事的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另篮球、足球项目考生请提供证明主力队员的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组队单位签字盖章予以证明(应包括队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场上位置、参加比赛、获得名次等信息,且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并由教练员和主管领导签字);
⑸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⑹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⑺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⑻考生签字的《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
⑼考生签字的《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考生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复印纸。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审核情况,请注意查询。
拒不签订《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3月6日。
五、网上缴费、保险购买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60元/人,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6日17: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妥善留存保单(或电子保单打印页)。未购买此项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六、考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8:30至12:00。
2.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届时详见报到通知)。
3.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意外险保单复印件;
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⑷参赛秩序册、成绩册、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4.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若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考生自行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后续理赔事项。
七、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
田径、篮球项目:2019年3月13日;
游泳、足球项目:2019年3月14日;
专项测试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考生指南。
测试内容见《苏州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细则》(附件3)。
八、“文化单考”报名
符合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报名参加“文化单考”,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报名平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选择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报名系统;
文化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1日;
考生自行报名、交费,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九、资格认定及公示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我校各运动队的需求、考生专项测试结果、文化单考成绩及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具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且文化单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优秀”等级。此类考生文化单考合格线不得低于我校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测试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享受优惠录取政策。
十、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定,从教育部公示通过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应优惠录取政策如下:
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测试结论为“良好”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注:①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应申报专业的要求(详见附件4)。
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江苏考生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③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相应义务。
十一、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十二、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3、0512-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微信订阅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
邮编:215021
十三、其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