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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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的精神,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名。

三、报名条件

考生需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且相关学科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具体高考报名科类、学科特长、报名条件等见下表:

科类

学科特长

报名条件

落款或主办单位

理科

数理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中国数学会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中国物理学会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中国计算机学会

生化类

高中阶段获得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中国化学会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以上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与高考报名科类只能选择数理类、生化类其中一类进行报考。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本人获得的奖项,对应学科特长类别及科类,按下表填报招生专业(类)。

学科

特长

招生专业(类)

数理类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含师范、基地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含师范、非师范)、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教育技术学(师范)、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师范、非师范>、软件工程)

生化类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含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类(化学<含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注:1、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9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2、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获得奖项对应的学科特长报考相对应专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按《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具备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含高中阶段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每学期期末成绩单(须注明单科满分)、特长学科的年级排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以及此类材料在奖项公示平台、考生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详尽公示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4. 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成绩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获得学校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等级等信息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且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自主招生测试费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育项目测试。

1、报到安排

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2、学科特长考核

学科特长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体育项目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参加体育项目测试。测试项目包含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考生可从三项中选择两项进行测试,体育项目测试将在面试考核期间一同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成绩认定

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作为重要参考。对于体育项目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学科特长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80名。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专业(类)一致,否则不予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学校将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haoban@njn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十、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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