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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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经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王馨等2675位同学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5日起至5月15日止。

一、即日起至5月2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具体点击“志愿管理-详情-确认考试”进行确认(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南通大学1所高校参加考核),确认考试后点击“志愿管理-详情-交费”缴纳测试费60元。逾期未确认考试并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6月1日-7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打印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评价录取加分奖项、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及具体考核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四、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通信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公室)

0513-85012062(纪委监察处)

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附件:南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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