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认定南京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总成绩同分时,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若生源省份已将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才可投档。
(三)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报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和校考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排序,并从高到低确定25人的拟录取名单;再按照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时间和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批次进行录取,不做递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四)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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