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音乐学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专业(实验班)(面向江苏省招生)
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 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 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专业(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奥地利、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挪威等多个国家的音乐院系均建有密切的联系,学术交流活动频繁,联合办学卓有成效。
(一)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 4 年制本科生 145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 培养方向 | 学制 | 学历 | 考试形式 | 备 注 |
音乐学(江苏省内) | 音乐学(师范) | 四 | 本科 |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 |
音乐学 (江苏省内) | 音乐学(实验班) | 四 | 本科 |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 由中央音乐学院支持办学。 |
音乐学 (面向浙江省、广 东省、湖南省、安 徽省、湖北省招生) | 音乐学(师范) | 四 | 本科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 的音乐省统考 | 入校 后只 提供 钢 琴、声乐、民族乐器方 向教学,每个省份计划6 人。(浙江省、湖南省 只招收文科生。) |
舞蹈学 | 舞蹈学 | 四 | 本科 | 面向全国招生,考生 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 的考试(校考) | 招生计划:拟招生 共30名,其中江苏省拟 15名,其他省份拟1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