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及方向,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 培养方向 | 学制 | 科别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形式 | 备 注 |
音乐学 | 音乐学(师范) | 四 | 本科 |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 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
音乐表演 | 四 | 本科 |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 |||
音 乐 学(钢琴制作与调律) | 四 | 本科 |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 |||
舞蹈学 | 舞 蹈 学 | 四 | 本科 | 面向全国招生 |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