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描》
注重考查对描绘对象的观察、理解、记忆及整体构思能力,以及场景及其构成元素的造型、比例、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细节等方面的综合造型能力与表现能力。
二、《色彩》
注重考查对色彩的感受能力、分析能力、色彩关系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的综合表现能力和感染力。兼顾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表现。
三、《设计基础》
主要考查对日常生活问题或社会热点的观察及分析、初步的设计思维及表现能力。围绕所提供的背景信息及主题,进行多视角的创意思考或问题解决,按要求通过平面类或立体(产品)类等进行设计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