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艺术设计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它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另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20分的优惠,即:“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20)×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1、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我校校考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江苏省考生文化总分成绩按750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