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其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或是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专业考试要求
1.音乐表演专业
(1)面向江苏、浙江、山东、湖南4个省招收本科生。
(2)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3)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各省级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2.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1)面向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6个省招收本科生。
(2)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
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各专业录取规则以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zs.nuaa.edu.cn)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