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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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

江苏考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总分为录取分。
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外省考生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安徽和山东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江苏、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都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分为录取分。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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