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录取规则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使用我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省外录取规则
对艺术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山西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山东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湖南音乐类、舞蹈类,黑龙江美术类),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再各占50%计算,其中山东省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均折算百分制后再按专业总分的70%与文化总分的30%相加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