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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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江苏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规则
1.江苏、湖南、山东省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所在省投档综合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内蒙古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综合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统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山西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综合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统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 黑龙江、河南、浙江、福建、安徽考生: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分÷所在省份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校考专业分÷该专业校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校考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录取办法
1.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江苏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四川、安徽、湖南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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