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江苏舞蹈学,黑龙江美术类,山西省音乐类、舞蹈学、美术类,山东省音乐类、舞蹈学、美术类,湖南省音乐类、舞蹈学),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黑龙江省和山西省为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各占50%计算,山东省为专业总分占70%和文化总分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专业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