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考生考试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生,文理兼招。其中,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收四年制绘画(师范)、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生;面向内蒙、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招收四年制产品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下表中的产品设计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与美术类考试中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同一考试类别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明确表示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的考点有黑龙江、云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东;其他考点是否接受外省考生报名以当地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6、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设置如下: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说 明 | 考试地点 |
绘画(师范)、设计学类、动画 | 1)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
产品设计 | 1)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器皿造型设计满分60分,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50分,三科相加生成该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 | 在我校所设内蒙、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考点单独考试。 |
2)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
3)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