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及《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以下同学通过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现将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mdgs/detail.action?oid=476736934&lx=2),考生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速与我校联系,招生办公室电话:400-110-2882。
二、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学校还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核查考生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民族、原贫困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若经举报核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期间所选择的专业仅为学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考生志愿填报期间请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并按各省要求进行专业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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