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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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重要提醒

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

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01

2023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27分,物理等科目类512分)。

02

如何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入选考生必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身体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03

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可以填报哪些专业(专业类)

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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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

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

04

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办法

(一)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学校考评分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评价方法如下:

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分满分为115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分=高考文化分+学校考评分。

(二)投档和录取规则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新庄校区学习。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05

其他注意事项

1.综合评价(B类院校)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友情提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选择的专业(专业类)志愿必须从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中填报的为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志愿在专门的志愿栏填报,填报时间与本科院校专业组填报的时间相同。凡被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B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填报了后续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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