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
录取情况及查询方式
截至2023年7月12日
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方便考生家长,招生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发布录取情况。考生及家长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just.edu.cn)、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微信小程序(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进行查询。
NJUST
截至7月12日18:00
我校完成的录取工作有:
★ 高校专项计划:内蒙古、青海
★ 艺术类:江苏、河南
高校专项计划
省份 | 分数线 |
内蒙古 | 580 |
青海 | 440 |
艺术类
省份 | 科类 | 分数线 |
江苏 | 历史类 | 562 |
河南 | 文科 | 782 |
艺术类
录取规则
★江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 +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40%]×750
河南: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美术统考成绩
NJUST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
录取结果将在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平台(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微信小程序(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陆续公布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
持续关注相关录取动态
下面附上本科录取查询方式
请大家仔细阅读
根据具体步骤进行查询
2023年本科录取查询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njust.edu.cn
第一步:网页搜索“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zsb.njust.edu.cn,点击首页的“高考录取查询”进行查询。
第二步:输入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点击“查询”即可。
第三步:下图即为查询到的录取结果,同学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录取学院和录取专业。
2、微信公众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njust_zsb)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第二步:点击下方菜单栏“报考指南”中“录取查询”;
第三步:跳转至小程序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点击“查询”即可。
3、微信小程序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njust_zsb)
第一步:微信搜索“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小程序,点击下方菜单栏中“录取查询”;
第二步:输入考生号,点击“查询”即可;
第三步:小程序查询录取界面。
4、阳光高考平台
通过电脑或手机端搜索进入“阳光高考”(https://gaokao.chsi.com.cn/z/gkbmfslq/lqjg.jsp),或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可实时查询各省招生录取情况。
NJUST
南京理工大学
“瑞华春雨助学金”申请通知
选己所爱,择国所需
期待充满无数可能的你
加入南理工
让我们一起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2023级新同学,大家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本科生顺利入学,保障其在大学报到后2至3个月的基本生活,使其尽快完成对大学新环境、新生活的适应与过渡,我校与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设立南京理工大学“瑞华春雨助学金”。现将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组织实施单位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
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南京理工大学校友会
二、助学金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南京理工大学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本着重点帮扶、特困优先的原则,为2023级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每人资助2500元,名额80人,共计资助20万元。
三、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思想道德良好;
(五)2023级本科新生(不包括第二学位新生、上一年度已成功申报的预科生)。
四、助学金申请方式及评审、发放流程
(一)2023年8月5日前,拟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可通过登录“南理工人”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获取申请链接,并按要求完成申请信息在线填报。
★微信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南理工人”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春雨助学金”轮播图片获取助学金申请链接;
★微信公众号:扫描本通知最下方二维码或微信内搜索“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众号,添加关注,在微信公众号下设功能栏内选择“与理同行”,点击“春雨助学金”获取助学金申请链接;
★申请助学金学生需在申请链接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可以有效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将作为助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上传照片要求字迹清晰、画质清楚,因上传照片模糊导致影响助学金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2023年8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全体申报学生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示资助名单。
(三)2023年8月30日前,通过送助学金到家、到校后集中发放等形式将助学金送至学生。
五、其他
(一)严禁将助学金挪作他用,且在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过程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此类行为,除追回相关款项外,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助学金接受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全程监督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助学金相关具体工作由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南京理工大学学工工作处承担并负责解释。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M1NDQ4Mg==&mid=2650932985&idx=1&sn=61dc80fbc6217bd8a125ecc3f6019d56&chksm=bd2de8648a5a6172f2ad5388a52ed71968ff2e2be0d4a898979d31293bfe9e439085e5b06d24#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