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创办于2006年,本科学制4年,同时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授予权。
音乐学专业秉承“实践育才、立足地方、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实行“学、研、演”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基础实、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具备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文艺活动策划编导能力,能够在音乐教育、文艺团体、企业、广播与出版、文化管理等机构和部门从事文化艺术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音乐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人,博士在读4人,具有海外求学经历的教师2人,外籍教师1人。同时充分利用当地音乐资源,常年聘请十余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教学。
音乐学专业现有7个教学实验室:音乐报告厅、琴房、电钢琴教室、录音棚、视听室、舞蹈房、MIDI教室。学生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合唱指挥法、音乐节目策划编导、传播学概论等理论课程,以及音乐表演技能、录音录像实践、采风实践、音乐节目策划编排实践、校园文艺活动策划等实践课程和演讲与口才、管理沟通、媒介文化专题研究、广播电视概论等专业拓展课程。此外积极鼓励学生投身舞台实践,参与学科竞赛,提高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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