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新生,报到指南来了
报到材料
01
个人材料
1.证件:河海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高考准考证或考试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2.照片:蓝或红底的电子标准证件照(像素358*441、大小10k--60k、分辨率300dpi、jpg格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8张。
3.档案: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纸质档案转移手续,自带密封档案来校报到,并交至所在学院。
02
户口关系转移细则
1.本科生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迁入。
2.入学时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的落户地址为入学报到校区地址。
3.入学时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在读期间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落户地址为实际就读校区地址。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须为两级,如“XX省XX市”;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西康路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落户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海大道1915号”。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具体事项入学报到后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西康路校区025-83786571
江宁校区025-83787678
常州新校区0519-85192119
03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细则
1.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目标党组织(去处)统一为“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
(1)江苏省内党员只需进行在线操作,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
(2)江苏省外和部队的党员须同时进行在线操作、打印党员信息登记表和持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党组织(去处)为“河海大学某某学院(学部)党委”,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学部)党委,由各学院(学部)党委办理。
2.团组织关系:
(1)通过“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申请将本人团组织关系转入河海大学对应学院本科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例:“水文水资源学院2023级本科新生临时流动团员团支部”)。
(2)因特殊情况不使用“智慧团建”系统者,持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待开学后办理。本人团员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转入学校。
相关费用
1.缴费方式:
学生自主线上缴费。具体操作参考河海大学财务处缴费攻略。
报到要求
1.时间安排:2023年9月6日新生报到注册。9月7日开学典礼;9月6日-9月10日为“扬帆·大学生涯启航周”新生入学集中教育周;9月10日新生英语测试;9月10日新生图像采集;9月11日-24日军训;9月25日上课。
2.报到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3.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凭有关证明(因病请假须附学校医院证明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原因需超过两周者,应当事先经教务处批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需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可网上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已注册学籍的立即取消学籍。
5.健康防护要求:入学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随时注意手部卫生,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污染后的手接触口、鼻、眼睛等部位。新生在报到途中应随时做好健康监测,自感发热或有其它不适症状时要主动测量体温,体温异常或有其它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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