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舞蹈学(师范)专业
(1)考试时间:2017 年 1 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 3 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 300 分,其中基本功测试 150 分、舞蹈作品表演 100 分、即兴创作表演 50 分。
(4)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专业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 2017 年 4 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