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艺术学和文学为基础,广播、电视、电影为基本媒介平台,着眼于媒介技术与艺术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前沿,培养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新媒体音视频艺术的内容生产、评论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毕业生活跃于中央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灿星文化、远景影视、乐视网等全国各大媒体和影视制作机构。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节目编导、影视导演、摄影与制作三个培养方向。该专业强调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的有机结合,突出对学生综合艺术素养、熟练专业技能、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出色团队精神的培养,主要为各电视台、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相关媒体输送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节目与网络剧、广告片的编导、摄影与制作、主持、策划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也为企事业单位输送宣传推广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 45 名,学制 4 年。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广播电视编导 |
江苏省 |
36 |
参加江苏省统考 |
安徽省 |
3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 | |
四川省 |
3 | ||
浙江省 |
3(文科2名,理科1名) |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统考或联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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