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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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省文化联合测试,选拔优秀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招生计划

最终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4日。

3.报名网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月22日—24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3月16日—17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3月18日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4月10日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4月25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4月28日

上午9:00-12:00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申请调剂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4月29日17:00前

网上公布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予以加分录取:

加分政策

分值

备注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0分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少数民族考生

3分

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2018年及之前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有1个A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有2个A的给予3000元/人的奖励;有3个A的给予5000元/人的奖励;有4个A的给予10000元/人的奖励。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获得者,给予5000元/人的奖励;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给予10000元/人的奖励。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联合测试数学、语文、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我校自行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录取。

3.新生入学后,高职提前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提前招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600-136(免费)、0519-69872133、69872118

邮箱:jscjzj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cj.com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s-cj.com:8888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邮编:213147

乘车路线:

常州火车站北广场客运中心乘B22换乘B2到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330路到底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站。

常州火车站南广场乘坐39路到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330路到底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站。

常州高铁北站乘90路公交到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330路到底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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