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江苏招生代码:1962
学校全称: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1号
二、学校简介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文化历史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院实施“特色发展,打造品牌”战略,推进综合改革,提升内涵建设,努力把学院建成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人才的选拔新途径,选拔具有特长和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3.体检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无精神类疾病。
(2)建议: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报考我校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者,除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外,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无色盲、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②语言表达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③四肢健全、身体健康。
四、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
1.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2.收费依据为:
学费:《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住宿费:《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
3.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
4.学费标准:
(1)文科类:14800元/生/年。
(2)理工科类:15800元/生/年。
(3)医学艺术类:17800元/生/年。
5.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一轮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登录网站→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4.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5.3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学校。
6.4月3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
4月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登录网站→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4.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5.4月22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考核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七、学院政策性加分
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技能、现实表现,我院进行政策性加分,具体如下:
1.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含考试成绩合格,相关机构暂未下发证书,可提供合格证明)加10分。
2.参加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比赛中获奖的考生,省级15分、市级12分、县级8分。
3.在音乐、美术、体育方面有县及以上颁发等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
4.在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考生每篇加2分。
5.获得过见义勇为或者拾金不昧荣誉表彰的考生加5分。
6.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优秀志愿者等,市级及以上每项加10分,县级和校级每项加5分。
7.校级举行的比赛中获奖学生加2分。
8.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定具有发明创造力等特殊才能(应具有相关证书或作品)每项加5分。
欲获得学院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均应在录取之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认定。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分别由高到低录取。
1.所有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赋分+政策性加分+学院政策性加分。
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其中10门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10分/门,不合格为5分/门;政策性加分上限累计30分、加满为止。
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发布,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学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2300至4300元/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最高16000元/学年生源地贷款。
【学院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若干单项先进等奖项。
【勤工助学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补助。
【资助基金】学院设立资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予以资助,不会让一个贫困学生辍学。
十、监督机制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考生如需申诉,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监督电话0516-8737009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说明
1.根据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转专业政策:录取到我院的新生第一学期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按转专业政策办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7370070、87370071、87370072
监督电话:0516-87370090
申诉渠道:0516-83430278
学院官网:www.jzp.edu.cn
招生网址:www.jzp.edu.cn/zsgzc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1号
十三、其他
1.本招生章程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jzp.edu.cn/zsgzc/2024/0224/c2162a260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