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8号)、《2024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等文件,我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赋分成绩纳入总分。为公平、公正、规范使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合理进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赋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24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使用办法,内容如下:
一、考核方式
依据考生本人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各项信息,根据评分标准,集体评议,公平公正,客观合理赋分。
二、评分规则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从政治面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社会实践与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七个方面进行集体评议评分,总分30分。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和我校申请条件考生,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本人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按照2024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评议、折算赋分。
2024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评议项目 | 观测点 | 评分标准 |
政治面貌 | 共青团员 | 15分 |
思想品德 | 获区县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学业、体育、艺术、实践之外的获奖) | 区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 |
受到处分 | 不予录取 | |
学科特长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获区县级及以上奖项 | 区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 |
体育特长 | 区县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6名 | 区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 |
艺术特长 | 音乐、美术、书法、表演、舞蹈、编导、播音等获区县级及以上奖项 | 区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 |
科技特长 | 科技(发明创新)竞赛获区县级及以上奖项或获得专利 | 区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 |
备注:评议项目中获得的荣誉奖励或区县级及以上奖项存在多个,按照最高等级的荣誉奖励或奖项记分。
三、评议实施
提前招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评议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专业人员封闭集中进行。评议评分的实施,采取三人一组,两人分别评议、一人监督复核,实行回避制度,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
本办法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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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nimt.edu.cn/zhaoban/2024/0229/c314a4545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