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我校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当总分相同,按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上述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