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将结合考生职教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择优录取,具体位次排序规则如下:
一、
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排序,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同分考生按照中职学考成绩合格数、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成绩、职教高考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职教高考英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
二、
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未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或未参加职教高考文化、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职教高考成绩+中职学考成绩+奖励加分按比例折算综合分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
(1)职教高考成绩按照原始分计算;
(2)中职学考成绩按照合格科目20分/门计算,不合格科目不计分;
(3)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奖励加分,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奖励加分计入综合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60分。
(A)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学科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考生,县区级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10分,地市级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20分;省级及以上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30分;
(B)具有人社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10分;
(C)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文体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或艺术比赛获奖的考生,县区级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10分,地市级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20分;省级及以上每一项获得奖励加分30分。
(4)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职教高考成绩*30%+中职学考成绩*50%+奖励加分*20%。
(5)综合分同分考生按照职教高考成绩、中职学考折算分、中职学考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思想政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如仍相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
申请奖励加分的考生须于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专校盖章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考生服务平台加分申请系统,拍照上传,提交加分申请。系统网址:http: //ks.ivt.edu.cn。
考生须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我校职教高考第二批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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