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高考招生章程在哪里查看?想要第一时间查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高考招生章程的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本文大家整理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官网发布时间及发布入口信息,供大家参考查阅。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根据往年情况来看:2024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预计在2024年4月底开始陆续公开,大家可以收藏关注: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同步各院校官网更新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相关内容】。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scvc.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scvc.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的最新2024高考招生章程,涵盖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录取原则、学费等重要信息。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35-1号(定淮门东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应天校区)。
第四条学校简介: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市主城区,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学校设有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环境生态学院、设计学院、艺术学院(健康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其他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采用生源所在地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录取。其他省(市)按其高考录取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对江苏省外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普通类和艺术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考试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我校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仅安排英语、日语语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我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学年人民币800~1200元的分类标准收取(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校给予困难补助并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和帮扶途径。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邮政编码:21003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265382
传 真:025-86265382
学校网址:http://www.jscvc.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cvc.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265341
招生监督邮箱:jijian@网址未加载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jscvczb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平台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202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附官网发布入口”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