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校考省份考生排序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合成分相同时,以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3、各专业录取排序时均不分文理(所在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的则按其要求执行)。
4、我校承认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以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5、录取过程中所使用文化考试成绩均包含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