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和方式:
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且获得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校考):
1.考试程序:①舞蹈学、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
2.考试内容:
音乐学(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音乐表演(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100):(面试、录像)即兴主持、朗诵;
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总分100):(录像)朗诵、才艺展示(限歌舞类)、即兴表演;
舞蹈学(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
特别提醒:舞蹈学专业身高是重要的评分依据。
美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
专业考试科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
1.专业考试为笔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内容及分值:①文艺常识(50分);②命题写作(100分,根据给定材料写文章;诗歌不可);③文化现象评论(50分,针对各类社会文化现象,根据所提供的相关文字素材作书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