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高等学校。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位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英雄城――南昌。校园环境优美,拥有前湖校区、上海路校区等2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余亩(另有正在建设的科技学院共青城校区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0万平米。拥有教学、科研设备3.4万多台套,仪器设备总值约4.4亿元。图书资料210多万册,数字资源总量3万GB,中外文期刊2146种。体育活动场地面积达12.4万平米。学校具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了6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14个工程硕士领域和3个(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我校文法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系。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博士后3人、博士23人,硕士44人,副教授以上职称27人。已故著名新闻传播学学者、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丁淦林先生曾为我院名誉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白龙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志华教授为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聘教授,2008年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得主、江西卫视《传奇故事》主播金飞、江西省电视台都市频道主播熊亚芝等媒体精英为我院客座教授,长期授课并担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践课程的指导老师,学界和业界师资力量的结合使“双师”型教学方法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实践运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生在全国各类播音主持大赛中成绩斐然!另外,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与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五套、江西六套、江西七套、江西移动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单位建立了长期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与时俱进、按需培养,使学生真正成为“一专多能”的实践型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的多学科优势和知识底蕴,以出镜记者、新闻类主播(包括时政新闻、民生新闻、体育新闻、娱乐新闻、新闻评论等)为主要培养目标,让学生掌握采、写、编、播、评、摄等综合能力,成为素质全面和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本学院设有新闻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双学位和第二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同时选修第二专业学位。南昌航空大学电视台设置在文法学院,为该专业学生提供了非常好的校内实习实践平台。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招收全日制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60人。
二、报名办法
我校今年在河南、山西、河北、湖南、黑龙江、广西、甘肃、江西8个省(自治区)招收播音主持专业考生。考生按照下列两种方式参加专业考试,不允许异地报考。
(一)我校在河南、山西、河北、湖南、黑龙江等5省组织校考,省联考合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在有关省份设定的考点,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籍卡、艺术类准考证等材料。
(二)我校承认广西、甘肃、江西等3省(自治区)联考成绩,省联考合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即可,不需要额外进行专业测试。
三、报考条件
1.本专业艺术文、理科兼收。
2.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条件。
3.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4.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普通话标准,音质甜美,且符合本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校考专业考试
(一)考试办法
本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需再到校加试。
考试内容:
1、自备稿件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
2、模拟主持或即兴评述(现场抽题)。
(二)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学校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学校不再寄送合格证通知考生。
五、录取
(一)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
1、组织了校考省份的录取原则
(1)排序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
(2)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办有特殊要求除外)。
2、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的省(自治区)按照当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校考报名、考试时间以各考点正式公布为准
序号 |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 | 河南 | 中原工学院 | (网报)1.11-15 | 1.19 | 网上报名 |
2 | 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晋中) | (网报)2016年12月26日8:00―30日18:00 | 1.21 | 网上报名 |
3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传学院 | (现场报名):2.6-7 | 2.8-9 | |
4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北校区(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现场报名)2.14-15 | 2.16 | |
5 | 黑龙江 | 哈尔滨东方学院 | (网报) | 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