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学院简介
【地理位置】宜春学院地处国家第一批生态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美誉。而今的宜春,风光旖旎,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浙赣铁路穿城而过,宜春市明月山机场正式通航,穿越宜春市的沪昆高铁已经开通。
【办学性质】宜春学院是一所拥有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本科、专科学生20000余人。学校共有19个教学院、60余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先导,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留学生教育、专科(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硕士占50%以上,博士后导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6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入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1人;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等50人;江西省模范教师3人;江西省高校名师3人;入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还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等100多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3个。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承担了包括国家“863”高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0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乌索酸标准样品”通过国家审定并成为江西第一个国家标准样品。
【卓越人才培养】目前,我校有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4个,校级卓越计划试点项目5个,每个项目都相应地成立了“卓越班”,开展卓越医生、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广告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英语教师培养。
【“双学位”人才培养】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在学校开设的双学位招生专业中,修读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本、专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交流,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就学分互认、交换生项目、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被评为“全国留学生管理先进单位”。
【奖助措施】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0%;有国家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各类奖学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北农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学生就业】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考研、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学生考研率、就业率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江西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2010―2012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再次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二、各艺术类专业介绍
1、播音与主持艺术培养目标:依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人文学科优势,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功底,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播音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学等学科知识,并具有采、写、编、播能力,能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传媒机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和语言文字工作等新闻传播学、应用语言学科复合型高级应用型人才。
2、广播电视编导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广播电视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专业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广告及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导、策划、制作及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3、音乐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4、舞蹈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5、美术学(师范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美术创作、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美术创作人才。
6、视觉传达设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以及品牌策划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7、环境设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能从事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园林设计等领域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8、动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高级应用型艺术人才。
9、书法学(师范类)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书法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书法教学、创作、研究和鉴赏能力的书法教师与出版、文博、艺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0、表演(体育表演)
培养方向:主要专业方向有体育舞蹈与健美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系统地掌握表演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以及社会健身指导的基木理论与基木技能,具有从事表演、创编与组织能力,可承担学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各类体育组织以及全民健身指导等相关工作的体育艺术应用型人才。
培养特色:本专业以体育表演为基础,流行舞蹈为方向,休闲娱乐为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健美操、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能面向时尚机构、专业表演团体、大中学校、社区文化机构、传播媒体及企业公司等从事创编、表演、教学、管理、科研的大众艺术推广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表演(体育表演)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4、美术类以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不允许代报。
2、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www.网址未加载)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962、3201169、3201081。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