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
(1)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888号
(2)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101号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办学历史和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历史均为江西高校之最。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累计培养6名院士、14名省部级领导、30多位大学党委书记及校长,100多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及30余万高素质专门人才。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软件工程、软件工程(+英语)、软件工程(+会计)、软件工程(+金融)、物联网工程。
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
农学(惟义实验班)、林学(惟义实验班)、动物科学(惟义实验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惟义实验班)、生物工程(惟义实验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惟义实验班)
农学、园艺、茶学、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种子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林产化工、林学、环境设计、园林、风景园林、动物科学、动物药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茶文化与休闲旅游方向)、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水利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方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音乐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日语、英语、教育技术学、农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
以上共56个本科专业除西藏、港澳台地区外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江西农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 | |
美术类 | 音乐学 | |
江西省 | 环境设计40 | 27 |
河南省 | 环境设计5 | 4 |
湖南省 | 环境设计4 | 9 |
广西区 | 环境设计3 | 4 |
江苏省 | 环境设计4 | 5 |
安徽省 | 环境设计4 | |
湖北省 | 环境设计4 | 4 |
广东省 | 环境设计3 | |
四川省 | 4 | |
浙江省 | 环境设计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