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形态(5分)
身体形态(5分)
评分内容:考评员从五官;四肢比例;身材等方面综合评定。
2.素质 (5分)
评分内容:完成平转动作
评分方法:连续平转10圈,考官根据考生考试过程目测打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完成质量、动作的流畅、身体的控制能力综合评定。
3.专项技术(90分)
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组合,主项(两支舞)副项(一支舞)
测试方法:主项(两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同系列的两支舞蹈;副项(一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一支舞蹈;主项和副项不得相同舞系;同一时间段考试的考生可自行男女双人搭伴或单人完成展示(每一支舞展示时间为1分钟--1分30秒;动作难度不限);同一舞种的考生,将随机编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考评员根据考生的技术技巧(技术质量、音乐中的动作质量)、艺术表现(单人双人技巧、动作编排和艺术表现力)、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二)有关说明与要求:
1.考试音乐由校方统一提供。
2.考生不允许化妆、需素颜。
3.服装要求:
男生:上衣:白色或黑色翻领衬衫,系黑色领带或领结,袖口为普通纽扣(不可穿金属袖扣),不可穿马甲,不可背背带,不可穿燕尾服。
裤子:黑色长裤,可有黑色缎裤边,(不允许其他颜色,不可做异形),可以系普通皮带(皮带头不可另类,不可出现明显标识尤其是图案或者字母)
女生:考生只能穿标准训练服,不可有任何图案或者英文字母或汉字等突出标识,服装不得镶嵌装饰(钻、亮片、珠管、羽毛)。可选择分体也可选择连体裙装,不可过分暴露(私密部位必须遮盖),服装要得体、大方。不允许佩戴任何头饰、颈饰、腕饰等饰品。
4.服装不符合要求者禁止入场考试。
5.每位考生仅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6.考生舞伴必须是应届艺考生,每人只能参与一次双人搭手考试并纳入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