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语言文学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制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考试目的
主要通过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合格新生。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4个科目内容。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统考满分值为100分。
四、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 形象与气质(20分)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二) 播读指定新闻稿件(3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
(三) 即兴评述(4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
(四)才艺展示(1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才艺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以及个人才艺特长。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才艺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备道具。
五、考试评分标准
(一) 形象与气质(20分)
外形条件主要从身高、五官、身材等方面衡量。
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等主要从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饰搭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运用恰当。
评分等级:
等级 | 评分标准 |
优秀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好,能很好体现专业素养,展示优秀 |
良好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好,能很好体现专业素养,展示较好 |
一般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一般,专业素养无关,展示一般 |
差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差,展示较差 |